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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号: 枞政秘〔2023〕28号
生成日期: 2023-05-09 发布日期: 2023-05-10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17:40 发布机构: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枞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枞阳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

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枞政秘〔2023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枞阳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59  

(此件公开发布)

 

枞阳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健康枞阳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健康生活品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爱卫办健康安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各方面,坚持健康优先、实事求是、科学有效、公平普惠的基本原则,将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列入各部门制定公共政策的全过程,发挥公共政策对公众健康的导向作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全面推进健康枞阳建设。

()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各部门在制定有关发展规划和决策过程的早期阶段,应考虑相关的健康影响因素,及时识别出对村(居)和居民健康的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坚持实事求是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需结合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文环境等现实客观因素,广泛征求利益相关部门和群体的意见,在政策评价结果及意见建议上充分考虑现实性和可行性。

——坚持科学有效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选择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应具真实性和代表性,评价方法应科学合理,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按照评价阶段现有的科学技术、现行标准做出正确评价。

——坚持公平普惠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应充分考虑健康影响因素对不同健康状况的人群可能产生的差异性,应特别关注容易受到不利影响的弱势群体,提出受影响人群的健康改善策略,促进健康的公平性。

()工作目标

2023年,对部分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打造一批政策、规划和项目领域的健康影响评价实践案例;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政策体系、制度规范、实现路径和运行保障体系;探索将重大工程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估纳入环境影响评估体系,初步建立实施路径、技术评估方法。

2025年,进一步健全评估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评估试点工作提质扩面,不断提高对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评估比例。

二、评估范围

(一)公共政策。以县政府名义和县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名义(不含卫生健康部门),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者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县政府内设机构及所属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评估对象。

各乡镇、县经开区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县级范围,开展本行政区域及其管理范围内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

()重大工程和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

三、评估内容

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核心,以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弘扬健康文化为重点,围绕自然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社会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评价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是否对人群健康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并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四、评估管理

县政府是健康影响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保障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实施,保证评估实施经费落实。

()实施主体

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县卫健委牵头开展健康影响评估。以县政府所属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政策制定部门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县卫健委备案。

将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估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县行政审批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既定评估路径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结果报县卫健委备案。

()实施步骤

1.部门初筛。需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拟定部门围绕涉及健康领域的政策进行评价初筛后,提交县卫健委牵头受理。

2.分析评估。县卫健委牵头受理时,根据拟订政策所涉及的领域,从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中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组建健康影响评价专家组,由专家组按照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流程完成评估工作。专家组采用“2+X模式,其中“2”为卫生健康领域和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拟订政策领域,选择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参加总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报告建议。在完成对拟订政策的健康影响评价后,专家组应撰写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主要反馈原政策条款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修改意见,提出的建议应充分考虑到科学性、适宜性和可行性。

4.反馈确认。县卫健委将健康影响评价报告和修改建议清单反馈给政策拟订部门,政策拟订部门收到后,对照修改建议清单逐条进行分析,评价结果采纳情况需书面反馈。

五、保障措施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专技结合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机制,压实落细健康影响评价的政府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执行责任以及卫生健康部门技术支持责任,强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运行体系。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安排落实健康影响评价工作专项资金,保障相关工作经费,确保评价试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构建工作网络。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网络旨在汇聚本辖区各政策制定相关部门,在工作网络成员间通过开展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政策咨询等共享性活动,推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要加强健康机构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与更高级专业机构及有关专业技术团队的联系,提升工作能力。

()加强专业指导。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建专家委员会,按照卫生健康为主,涵盖各行业部门技术领域的原则遴选专家组成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专家委员会由在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区域与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与资源、产业发展、公共卫生、新闻传播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充分发挥专业咨询机构、技术支持部门和相关社会力量的作用,有效提升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能力。

()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大健康发展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普及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宣传引导、干部培训等方式,促进各乡镇(县经开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健康影响评价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各乡镇(县经开区)、各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