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15:38 来源: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枞阳镇浮山路2号,电话:0562-3257102,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枞阳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明确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9条。其中政策类发布11条信息,规划计划类3条。主动公开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前已发布《关于印发“数字枞阳”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财政资金类信息9条,及时公开本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项目资金情况。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发布18条,采取政策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图文解读等形式丰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围绕说“不”提及管理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安康码”应用情况等,及时解疑释惑,强化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完善登记、处理、回复、存档等各项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方式。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务公开办《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及《枞阳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参考手册》,不断健全工作制度,按“五公开”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按照“三审制”要求,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信息安全责任制。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四)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本局行政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报表、总结等信息第一时间审查后通过平台发布。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运营管理“数字枞阳”微信公众号。依托“皖事通”APP,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精准推送政务信息。三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拓展线下公开渠道。四是结合局重点工作、热点工作,加强与枞阳在线合作,不断扩大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加强机关各股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发布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明确栏目维护责任到人到岗,将政府信息发布情况纳入机构考察指标。积极完成县政务公开办交办的整改任务,对反馈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全年来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深入推进公众参与工作。加大重要政策面向公众及企业的征集力度。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代表实地参观办事大厅,亲身体验办事流程,进一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上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特别是加强营商环境方面问题的收集与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1年7月27日,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开放日活动。来自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媒体和县直乡镇办事机构等不同行业的10名代表参加了活动。枞阳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派员观摩。活动分两部分,一是参观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是召开代表座谈会。为此我局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印制“枞阳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手册”及包容审慎执法处罚清单、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清单等材料,为公众深入了解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提供便利。 “信息公开”和上级有关媒体转发了活动报道,活动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