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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29 来源: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枞阳镇浮山路2号,电话:0562-3257102,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枞阳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明确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发布政策类信息8条。回应关切信息12条,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4条。财政资金类信息4条,绕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数据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发布解读信息3让政策更加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知晓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针对关注度高的问题能及时给予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十分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办理、答复。2023年,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发布前严格检查,保证公开内容不涉及错词、敏感词、个人隐私;对无实质内容,引用不准的信息及未经“三审”签字备案的信息一律不予发布。同时,及时转发上级相关政策文件,杜绝隐私泄露、表述错误等情况发生,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工作,安排落实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的更新以及维护,不断调整完善公开目录,使得公开目录更加契合工作实际,更加方便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账号密码管理,保障网络安全。二是优化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区”“政府信息查询区”“政策咨询综合窗口”等。2023年度进一步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制度建设,出台《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制作咨询申请流程图和申请表。

(五)监督保障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做好牵头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细化政务公开考核细则,认真做好省市县巡查问题整改。积极完成县政务公开办交办的整改任务,对反馈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2023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问题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不够丰富

改进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积极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相关培训,开拓思维,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创新解读形式,不局限于文字解读,多增加视频解读、图片解读等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问题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开展不够,应及时进行公开征集意见。

改进二: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及时进行群众意见征集工作。增加与群众的互动渠道,参考群众意见规范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精确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了第三届政府开放周活动。活动征集15个单位、乡镇,共承办13场分主题活动,直接参与企业群众达200余人次,活动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持续增加。

政府开放周期间同时作为承办单位举办了“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政府开放活动。活动分为参观县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公开专区、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讲会、召开座谈会等三个环节,为公众了解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