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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14:52 来源: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县浮山路政府政务中心9楼932室 电话:5733007,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做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栏目、重大建设生命全周期等栏目的日常信息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材料并配套解读、意见征集等内容,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价格监测、粮食安全等栏目的信息内容,同时做好本单位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部门项目绩效评估结果等其他类别文件上网公开,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条,其中自然人申请一条,商业企业申请一条。从申请内容来看,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均为申请公开工程项目内容,均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予以办理答复,并第一时间致电申请人告知答复件邮寄进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对本部门的信息先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再由办公室统一录制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立由专人负责平台维护和管理,定期对业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标准化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确保我委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情况

根据《县发改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近期各股室完成情况,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各股室目标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

2.社会评议情况

2021年,我委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组织听证会1场,面向社会征集意见3次,收到反馈0条,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等方面情况。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全年未接到责任追究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1:部分栏目内容较单一

改进情况:针对群众关心的政策解读等信息,将督促有关股室采用图片、问答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解读,以便群众能更直观的了解近期出台的政策文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文件,每篇均配套该文件的起草过程、征求意见稿、反馈方式时间等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方便群众了解文件制定出台的过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问题2: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定期通报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的完成情况,要求各股室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委根据工作职责,按“双化”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管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依照我委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务服务清单目录及时提供、发布本单位牵头的双化信息内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透明性、服务型政府建设。

2021年,我委共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27条,建设工程类招投标信息已设置外链和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互通,故不统计在内。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10条,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7条,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2条,重大项目生命周期4条,不良行为认定告知书2条,投诉处理决定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