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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08:34 来源: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县浮山路政府政务中心9楼932室,电话:0562-5733007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作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提升单位整体形象的重要载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重点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价格与收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等栏目中涉及我委负责领域的信息更新工作。2022年,我委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9条。其中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或社会热点问题14条,发布政府文件解读6条,意见征集2条,收到反馈1条。

同时抓好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按月更新本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事项,2022年累计发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共计57条次,对政府清单中要求的行政权力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自然人申请,该申请信息不属于我委公开范围,已在法定期限内按申请人指定方式进行答复,并第一时间致电申请人告知答复件邮寄进度。

从申请内容来看,今年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为工程项目备案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查询,与往年基本一致。群众对项目属地和责任归属不清的情况依然存在,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办事流程,及时公开权责信息,确保群众能直观便利的申请所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由责任股室提供信息,并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统一发布,切实做到在“完善信息获取、制作、公开程序上形成闭环保障发布信息的准确无误。

二是根据实时动态及时调整更新已公开的重要政府信息。特别是对县政务公开办每月反馈的包括但不限于:错敏字排查、敏感信息排查、县内问题监测等方面的问题,做到在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和信息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完善县政府网的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情况

县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一是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具体工作;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紧抓牢,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政务公开近期完成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三对省市县政务公开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挂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社会评议情况

2022年,我委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面向社会征集意见2次,收到反馈1条,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等方面情况。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2年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1: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我委定期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对近期政务公开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及时更新信息的股室进行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针对重点领域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我委已和县政务公开办联合发函,将所有环节及责任项目罗列成表,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时发布信息,确保栏目正常更新。

问题2: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政策文件,督促各责任股室不单单拘泥于文字解读,要参考学习其他市县的优秀解读案例,多采用问答式解读、图文解读、简单回应等形式,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内容,让群众能更直观便捷的了解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以来,县发改委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依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和公务服务清单目录及时提供、发布本单位牵头的双化信息内容。通过统一标准、强化考核、明确职责、提升质量等方式,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基层双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丰富主动回应的回应方式。2022年,我委共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回应共计14条,涉及到民生、项目、服务等多个领域。回应形式更加多样,在原先单位负责人回应的基础上,新增股室负责人回应、政府文件回应等新类别。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发布模式。在原来逐月更新基础上根据权力类型,按月份建立信息条次,及时公开我委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供社会查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