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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0:30 来源: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县浮山路政府政务中心9楼932室,电话:0562—5733007,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枞阳县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我委)认真贯彻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基层政务公开,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在提高公开质量等方面下功夫,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作用。

1、主动公开

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除依法需保密的信息外,其他政务信息原则上应公开尽公开。我委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2件。其中发布政策文件6件,政策解读5件,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聚焦在“十四五”区域规划、节能降耗、价格收费、公共服务、固定资产投资、区域战略、产业发展、行政许可事项等重点领域。

2、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公开申请共5件,办结5件,办结率100%,均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从申请方式来看,网络申请1件,占20%,信函申请4件,占80%。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为结果纠正。从申请内容来看,申请事项为工程项目备案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查询等,与往年基本一致;新增申请主要包括征收补偿、价格收费等方面。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落实信息源保障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二是提高工作整改效率。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对每月、每季度查评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内容汇总发布到整改落实的栏目中,减少信息公开的错误率,提升服务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要求,将各类信息分类公开在各自栏目,增添文件主题分类,提高群众对我委网站信息的检索效率。二是维护专题栏目——民生工程专题。收集并汇总各单位上报的民生信息,每周动态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依托12345平台,耐心解决群众各类问题,全年共处理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72个。

5、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考核监督力度。继续由去年成立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由委领导进行总体布局规划,具体科室提供公开信息并审核,办公室统一汇总、复审、发布。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已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将栏目责任明确到责任机构,公开了我委现场查阅地址以及办公室热线,随时接受监督。

2023年我委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群众意见征集板块有待提高,从发布的文件来看,在制定公告时还缺少描述制定的背景、依据和目的等相关内容,格式的规范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上不够完善,与申请人的沟通上不够主动。

2、改进情况

2024年,县发改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主动提前谋划,出台相关文件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主动公布并按照要求及时发布和关联意见征集与征集反馈,同时加强审查力度,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二是提升技能,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对接,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多关注多留心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并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提供政府信息的,我委会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举办“政府开放周”活动。今年9月,在政务服务中心9楼927会议室举办主题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会上由县发改委主任何新友对上半年枞阳县经济运行情况做了报告。

3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3年我委继续加强双化领域建设。在重大建设项目板块,完善重点项目生命周期的政务公开目录,对照目录的规范格式和时限要求定期进行检测,主动定期更新内容。对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领域发布工作进行多次调整优化,逐步完善发布体制,明确发布责任。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结合日常工作,依托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全流程发布相关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