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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1:16 来源:枞阳县科学技术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镇渡江北路3号,电话:0562-3210968,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工作信息92条。主要分六大类: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公开目录含公开指南、目录、年报三部分。重点将一年来科技局大致工作,通过具体的信息向公众展示,让人民群众了解科技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申请服务和处理机制,建立接收、登记、批转、办理、答复、存档等全套规范流程。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管理。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科技局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精心部署,落实责任。一是完善工作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专项工作,形成了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县科技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参与监督。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增强了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在工作中端正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科技局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以及科技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平台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本年度参加县培训7次,本局组织培训3次。

(五)监督和保障。严格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将上传、编辑、审核任务具体到人到岗,明确信息安全责任。信息发布前要履行审查审核手续,审核过程要留痕,保证可溯。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的问题:一是工作协调不到位。少数同志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各股室之间缺少联系和沟通。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务信息公开录入偶有滞后现象的发生。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多以文字解读的形式展示,缺乏图片和视频方面的解读。

改进情况:我局将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巩固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果,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三是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对应该公开的信息予以分类公开,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目录、层次符合要求。二是及时发布科技信息、政策法规、机构设置、财政资金、重大决策等政务服务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县科技工作动态,掌握我县科技惠企政策。抓好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科技项目管理、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及资金安排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同时做好信息分类,便于群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