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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1:37 来源: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枞阳镇连城东路,电话:0562-2029601,传真:0562-2029610,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枞阳县应急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枞阳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有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细致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条。深入推进基层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年安全生产领域主动发布信息101条,救灾领域主动发布信息149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安全、护稳定、惠民生。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件,申请人申请的信息非本部门掌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年度工作任务逐条分解到各股室,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 “三审”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对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测评反馈的问题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形成定期自查机制,做到没问题时定期查、自我检查,有问题时立马查、立行立改。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1: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工作任务逐条分解到各股室,并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
      问题2: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方式不够。
      改进情况:创新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局切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据省厅、市局目录指引,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梳理制定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安全生产领域围绕8项一级公开事项、22项二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救灾领域围绕8项一级公开事项、16项二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查缺补漏,坚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安全生产领域主动发布信息101条,救灾领域主动发布信息14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