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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5:30 来源: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枞阳镇连城东路与浮山路交口东100米,电话:0562-2029601,传真:0562-2029610,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247条信息,其中发布政策法规信息6条,财政资金信息10条,应急管理信息63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11条。从意见征集、正文发布到解读回应,实现全闭环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辅政作用,提高应急管理工作透明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持续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依申请公开决策要求,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2022年,未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在会议上安排部署,要求各股室积极配合,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三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将工作内容分解到具体的股室和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四是对网站存量信息中的错敏词及时进行整改,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定期排查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调整、规范设置信息公开目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通过政务新媒体对外发布各类应急管理相关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1条。同时我局继续加强信息发布内容的监管力度,对微信公众号定期更新,杜绝“僵尸化”“睡眠化”等现象。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得到有效保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发布工作方案,及时完成政务公开问题整改。

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征求意见渠道单一,主要依托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群众参与度较低。

2.政策解读形式单调,多以文字解读为主,解读内容质量还不够高。

3.信息发布规范度和信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少数栏目更新不及时、不规范

(二)改进情况

1.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宣传征求部门和群众意见,引导公众广泛参与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过程,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2.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要素的学习,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将图片解读质量纳入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前提,做到图片解读全覆盖。同时,借助第三方力量,将应急特色纳入到动画解读中。

3.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我局日常工作,细化分工,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适时组织政务公开培训,督促经办人员按照测评指标规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我局切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据省厅、市局目录指引,积极编制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深入推进基层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安全、护稳定、惠民生。全年安全生产领域主动发布信息98条,救灾领域主动发布信息5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