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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0:27 来源: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与浮山路交口东100米,电话:0562-2029601,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枞阳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全年发布信息306条,其中政策文件12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13条,安全生产栏目信息113条,救灾栏目信息6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和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水平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建立逐级审批机制,压实各级人员职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实效性。做到不审核不公开,确保涉密敏感信息不上网。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源保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到岗。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进行检测,掌握栏目更新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准确发布应急管理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主动推进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了解和监督。二是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及时补差补缺,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组织各股室相关负责人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三是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通报反馈的问题均按期整改到位并报告。2023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各股室责任人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适时组织政务公开培训,督促经办人员按照测评指标规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意见征集、线下召开政策座谈会、开展“政府开放周”活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广泛参与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过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举办“政府开放周”活动。2023926日上午,我局开展了“全县2023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通报新闻发布会”的“政府开放周”活动,向公众介绍全县安全生产情况,普及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我局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以规范信息发布为抓手,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质量。安全生产领域发布信息113条,救灾领,发布信息64条。及时发布典型事故通报、预警信息、灾害应急处置等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