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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枞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6:39 来源:枞阳县枞阳镇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枞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枞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东湖路19号  电话:0562-3211167;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我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上级的指导下修改完善了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优秀案例,积极向上级部门请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水平,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枞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侧重于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政策解读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性与内容可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1年度,本镇通过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10条:其中,财政专项资金72条;政策解读16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信息16条;回应关切信息31条;民生类信息145条;维护基层“双化”14个领域信息共43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枞阳镇公开办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在线申请1件,邮寄申请5件。属于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分析受理的信件,土地征迁类占比较多,与我镇坐落县城,涉及经济利益方面较多情况符合。但根据答复情况来看,信息给予比例低。究其原因,与公众对依法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取相关信息的方法不够了解,造成误申请有关。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2021年认真落实《枞阳县政务公开工作指南(2020本)》和《枞阳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安全手册》。根据工作实际,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按栏目要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上级有关规定,搜集整理公开资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我镇以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平台,对平台不同领域的信息进行精确分类、主动公开。栏目分类既符合“五公开”要求,也与实际工作高度契合。自2020年以来,我镇按“双化”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度,我镇共参加县政府公开办召开的全县政策解读培训会议1次,政务公开整改现场办公会议三次。根据上级对本镇政务公开工作抽查反馈结果,认真及时进行整改:对照1-9月的测评情况和第四季度的整改情况进行逐项分解,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要点,逐条落实整改任务,现均已整改完成。其中,第四季度比较第三季度,整改率达到79.44%。 
      2021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

1、个别公开内容不规范,没有按照相关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落实,有避重就轻的现象;

2、对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敏感,个别政务公开内容的更新不够及时;

3、满足现状,认为该公开的都公开了,不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更新。

改进情况:

1、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明确要求各部门人员及时提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流程高效运作;

3、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工作人员加大向优秀案例学习力度,确保把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镇根据工作实际,按照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公开办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及时参加相关会议,按“双化”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管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依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及时提供、发布涉及本单位的各类信息内容,积极借助平台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透明性、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稳步加强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重要决策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健全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基层“双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