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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枞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08:48 来源:枞阳县枞阳镇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枞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枞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东湖路19  电话:0562-3211167;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本单位全年发布信息682条:其中,回应关切信息21条;惠民惠农资金信息19条;政策解读4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2条,基层“双化”领域信息360条;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惠农惠民资金发放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行政机关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及时调整我镇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自然人和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的1件,通过信函申请的1件。2件均已及时规范答复,办结率100%。在办结答复中,不予公开1件,其他类型1件。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1件,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件。

分析本年度申请信件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事宜。下一步我镇将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加大相关信息发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制。删除原始材料版本中含有个人隐私、错别字及其他不宜公示的内容,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信息均经过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

二、落实信息源保障制度。明确维护责任到各职能机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定期与各职能机构相关人员对接,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发布。

三、做好发布信息动态调整工作,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及时清理无关无效信息,定期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复查,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积极加强网络平台建设。线上按照工作重点和考核要求,规范公开栏目内容,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和清理无效信息;线下积极维护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便于企业和群众查阅、咨询政府信息;指导和督促村(居)查阅点惠民惠农资金公示和资料留存,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最后一公里”,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公开内容。根据枞阳镇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我镇政府工作动态,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是积极完成整改。对照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和县政务公开平台栏目维护情况统计表,逐条梳理整改,删除无效无关信息,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内容,提升整改成效。

三是重视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现场办公会议和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会枞阳县视频分会场会议,加强与其他优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交流,积极向上级部门请教,提升工作能力。

2024年我镇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有些提供信息的部门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了解不够全面,使得有些公开的信息内容要素不全、内容不全。

2、有些政策文件的文字解读质量不高,对政策理解不够到位,解读中的有些内容存在简单摘抄原文的现象。

改进情况: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对照枞阳镇信息源统计表,整理细化分工,明确各部门对接人员,沟通具体信息公开要素,完善公开信息内容报送。

2、提高政策文件文字解读能力。加强与文件制定部门沟通,学习政策文件,了解政策文件制定背景、制定意义和具体工作目标,以群众需求为指导,找到政策解读的发力点和侧重点,提高文字解读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4年,枞阳镇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会议,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围绕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1)进一步做好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我镇全面梳理各类信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镇政府网站、镇政府政务公开专区、镇、村(居)宣传栏等渠道,积极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对村(居)政务公开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政策咨询解答能力,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

3)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参与‘枞’务公开,走进阳光政府”政府开放活动,围绕我镇村(居)惠民惠农资金发放公示工作,通过现场走访参观、座谈交流等方式,让群众走进村(居),了解基层政务公开,强化群众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