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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枞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6:06 来源:枞阳县枞阳镇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枞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枞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东湖路19号  电话:0562-3211167;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枞阳镇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做好测评整改、信息报送等常态化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本镇通过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44其中,经济统计类信息31条;政策解读10条;回应关切信息31条;社会救助领域153;维护基层双化领域信息435条。

2022年,枞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侧重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标准目录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健全工作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枞阳镇公开办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在线申请此申请属于本机关不掌握政府信息,已按《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分析受理的信件,网友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究其原因,与公众对乡镇政府的职责内容不够了解,造成误申请有关。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与政府中心工作同步同向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2.强化信息审核报送制度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各部门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要求联络员及时将预公开信息经由科室主任审核后报至党政办,信息员初审后,将符合公开要求的信息,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上传,确保公开信息严格把关保证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3.形成动态调整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权威性。党政办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检查信息发布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维护、更新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平台建设,规范发布程序。根据要求及时整改合并重复栏目,完善平台目录及信息内容

注重“双化”建设,完善栏目分类我镇积极响应县政务公开办推进基层两化工作要求,双化领域目录进行分类完善,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度,我镇共参加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管理平台培训会议一栏目维护和安全整改现场办公会议次。本年度共完成三次整改:我镇围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逐条分解,对照要求,及时整改并反馈不断总结,减少重复整改,确保整改实效。第四季度整改率达到77.78%,在全县乡镇测评考核中名次靠前。 

2022年我镇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政策解读质量不优。解读人员对政策解读的要求认识不够全面,有些解读存在简单摘抄原文现象,本级政策解读质量不高;

2.基层双化子栏目更新不够及时。政府网站“两化”领域建设栏目较多,有些子栏目工作人员未能做到及时公开补充信息,导致有些信息不能及时更新,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

1.政策解读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解读相关知识的学习,请教相关部门,加深对文件的理解,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目前已增加视频解读。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结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加强学习交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 年,枞阳镇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积极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参加相关会议,围绕重点任务,不断加强双化领域信息公开,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双化领域信息公开:本年度我镇高度重视双化领域栏目创建工作,通过参加相关培训会议,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教,参照优秀范例,逐条对照创建双化领域栏目,及时做好相关内容更新,加大信息发布力度,稳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双化建设,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

2)创新本级政策解读形式:围绕政策背景、出台目的、创新举措等8项内容,加强内容梳理、要点挖掘和图解策划深化平台解读,本年度新增加视频解读形式,首次以动态视频解说的方式回应群众关心的政策相关问题,方式新颖,重点突出。

3)优化政策咨询联动机制: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结合、面询与电联互补的政策咨询渠道。群众可以直接用电话向文件制定或执行机关的相应科室进行咨询;也可前往政策咨询的相关部门进行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