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9:12 来源: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年度报告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经开区管委会联系(地址:枞阳县长安大道8号,电话:0562-3256058,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和经开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开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细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升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手段认真加以落实。

(一)主动公开

1.枞阳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2021年共通过县政务信息网发布信息72条。县长信箱共办理72件。2.新闻媒体发布。全年共上报县委党务政务信息43条,其中:省级采用1条、市级采用3条(篇)、县级采用3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公开程序,严守保密规定。坚决以“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为政务公开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准确把握、审慎处理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判,在确保不泄密的基础上公开信息。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公开发布大招商、大征迁、大建设等与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紧密关联的内容。三是在健全工作机制的同时,重点以《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线上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利用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导动态、项目推进、双招双引、企业服务、疫情防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2021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74篇。二是线下利用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在大厅政务公开宣传栏、公告栏公开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县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立整立改、举一反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加强业务能力和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点任务,实时跟进推动。三是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2021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未开展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1: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有差距,譬如有部门信息更新发布不够及时,发布信息渠道不够广泛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政府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问题2:从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模块来看,我区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尚需加大力度。

改进情况:学习其他单位成功经验,严格按规定做好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力争做到便民利民,通俗易懂,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