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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0:23 来源: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经开区管委会联系(地址:枞阳县长安大道8号,电话:0562-3256058,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汇编。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3条,其中政策解读9条,招标采购8条,及时发布本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枞阳经开区管委会的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对答复时间、答复依据、答复要求等内容及时完善,指导全区各部门严格依据新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确保答复规范及时。枞阳经开区管委会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和完善。根据《条例》的要求,我单位结合工作的实际,对本部门信息公开的事项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形式、时限、范围、程序,从而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为了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经开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合理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局室负责人责任制,真正做到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3.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经开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平台建设。经开区改版优化门户网站,按省级集中模式集约化建设门户网站,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检索和下载功能,将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不断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通过图解政策等方式,增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全流程公开效果。

2.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通过枞阳经开区公众号发布一周动态、项目推进、招商政策、疫情防控、企业招聘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为了使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政策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我单位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了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2022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范围相对较窄。新的一年,我们将从以下几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1.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

2.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力度,通过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设立企业服务日。2022年11月初开始,园区每周六开展企业集中接访活动,以“企业出题、管委会答题”的服务模式,回应企业诉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一改两为”“稳经济、优环境”等专项行动,推深做实“企业服务日”活动,针对企业上门反映的问题及时召开要素对接会、座谈会,积极落实减税退税、融资支持、纾忧解困等助企惠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