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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钱桥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4:42 来源:枞阳县钱桥镇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钱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钱桥镇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县钱桥镇钱桥村,电话:0562-2631402)。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钱桥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确定由党委副书记主管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工作机制,认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便于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工作环境。我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63条。其中政策文件6条,机构职能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政策解读5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6条,行政权力18条,财政专项资金59条,应急管理15条,回应关切3条,社会救助13条,农业农村政策14条,其他类别信息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度,我镇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具备真实性、时效性与权威性,保证涉密、敏感信息不上网二是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坚持谁发布,谁审查,多次自查,并参与县一级组织的错敏字排查等活动,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度,我镇在平台建设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积极参与市县组织的政务公开有关培训会议、现场整改会议等,按要求完整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完善性,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多次参与县一级组织的政策解读培训会等培训,对政策解读等重点栏目有了更深刻地理解,提高了重点栏目的公开信息质量。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度,我镇加强监督管理,对照县一级的考核结果和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并多次参与集中整改会议现场整改,通过比照县一级发放的前三季度问题整改清单,逐条整改,逐项修改出现的问题,第四季度考核较第三季度整改率为62.46%。

我镇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2021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因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内容不够敏感,导致公开信息不及时,质量不高。

(二)改进情况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镇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推进政务公开“双化”工作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列为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结合本镇公共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编制完善乡、村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公开机制,制定监督和考核制度,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