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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钱桥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09:20 来源:枞阳县钱桥镇 字体:[ ]

枞阳县钱桥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钱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钱桥镇钱桥村,电话:0562-2631402,邮编:24673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公开办的指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健全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相关内容,侧重于惠民惠农政策资金、生态环境、社会保险等民生方面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发布通知公告。2022年全年我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344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度,我镇在县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严谨。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敏感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镇根据县公开办下达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和内容质量,多次参与县公开办组织的培训和现场整改会议,积极参与推进全面建设基层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效率,确保公开信息完整透明。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度,我镇根据上级部门及第三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并针对整改的内容进行了梳理,查清问题所在,并及时向上级和优秀单位请教,取长补短。加强各部门和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公开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对群众反馈不满意的信息做到及时整改。

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

1、因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不高,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公开内容质量不高。

2、我镇工作人员对基层双化栏目建设认识不够到位,理解不够深入,对基层双化推进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滞后性。

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一是我镇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各部门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联系,及时提供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制定计划,按时按质完成信息公开。二是积极向上级单位请教,积极参与培训,加强与县直单位和其他乡镇的经验交流,认真学习,取长补短,加强对基层双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全面推进基层双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1)基层双化工作落实情况

2022年度,我镇在县公开办的带领下,优化基层双化栏目,补充栏目内容,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主动公开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栏目信息,并同步县级相关栏目更新,便于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业务。

(2)政策咨询服务方面的创新做法。

2022年度,我镇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和地址,群众可以通过电话询问了解相关政策,也可以面对面沟通,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我镇由相关业务人员对政策进行解读,有助于群众更深入地理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