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09:15 来源: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枞阳镇连城东路18号,电话:0562-5756227,传真:0562-5739205,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应公开经公开”的原则,重点推进了涉农补贴、重大决策、民生工程、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保障等关键板块的政务公开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条数292条,其中局单位共公开260条:部门文件11条、政策解读7条、规划计划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条、建议提案办理30条、意见征集反馈48条、行政权力运行72条、重点领域4条、监督保障13条、主动回应5条;县本级涉农补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0条。

(二)依申请公开。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管理方案,细化受理登记、部门负责人办理、分管领导审核、科室人员在法定时间内依法答复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答复流程。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时效内进行答复和办结。主要涉及县域内湖泊“三网”拆除补偿方案政策查询,申请产生的原因是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机制流程不完善,与上级机关缺乏有效沟通。下一步将积极与上级机关沟通对接,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机制,制定《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对照政务公开目录的11大项57小项,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安排专人定期定时提供公开资料、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最后经办公室专人根据信息公开安全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优化后公开并存档,严格规范机关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各项流程,落实上网信息“三审制”,确保信息源可靠、信息审核严谨、信息安全有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管护。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方案,安排专人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根据上级机关要求,适时动态调整细化信息公开栏目,细化完善涉及民生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栏目。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文件通知要求,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基层“双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板块更新。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针对群众关心的长江禁渔等工作,积极组织召开长江禁渔专题新闻发布会和开展“走进渔政信息化”政府开放周活动,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促进政民互动交流。在机关大楼设置信息公开窗口,及时公开机关动态,接受群众监督。设置24小时值班热线,及时将民众反馈问题进行记录传达,要求相关人员在法定时效内办理和答复。

(五)监督保障。对省、市、县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月度、季度、年度测评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在相关公开栏目及时发布整改结果信息。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栏目信息自查,编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社会公开投诉、反馈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行政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1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1: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工作停留在被动公开和整改公开,现行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的期望存在一定的差距。

问题2:政务公开面对群众的意见反馈不够及时,为了公开而公开,没有充分了解群众需求。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上级机关的请示与沟通,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持续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强化“双化”领域的管理维护力度。一是加大“双化”领域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基层“双化”政策的落实,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加大平时信息更新维护力度,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动态调整,保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信息管理力度,安排专人负责“双化”栏目信息的维护,在发布前对信息进行安全审查,对个人隐私、暗链、错链、错字等内容进行清查修正,确保信息维护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创新政务公开模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本年度我局参加了以“参与‘枞’务公开,走进阳光政府”为主题的政务开放周活动。活动以“走进渔政信息化”为主题,通过参观渔政信息化监控室、发放渔政信息化手册和互动交流等形式,使群众充分了解我县渔政信息化建设情况,全力打造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