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了《枞阳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网址:https://www.zongyang.gov.cn/openness/OpennessGuide/showList/1450.html。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本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1.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关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
2.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3.计划总结。主要包括:工作计划、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4.其他。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2.组配分类:政府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5.来源:发布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信息转载来源网站。
6.文号:政府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8.发布日期: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9.浏览次数: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三)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zongyang.gov.cn/openness/OpennessContent/showList/1450/0/page_1.html;
2.现场查阅点: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莲城东路18号5楼506办公室,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62-5756227;
3.其他: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参看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指南》
网址:https://www.zongyang.gov.cn/openness/OpennessRequest/showList/1450/2/page_1.html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莲城东路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62-3211157
传真号码:无
邮政编码:246700
互联网联系方式: zynwbgs@163.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五、监督方式及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3211610;或枞阳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3257076,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政务中心)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策咨询保障
为解决线上公开不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就关心的问题咨询相关机构。具体各单位机构联系方式请访问“信息公开栏目政策咨询服务保障表”,地址:https://www.zongyang.gov.cn/openness/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47655/page_1.html,常见问题,可访问““枞阳县政策咨询问答汇编”以快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