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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5:04 来源:枞阳县财政局 字体:[ ]

枞阳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枞阳镇银塘东路70号,电话:0562-3211157,传真:0562-3211157,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紧抓重点,稳步推进重要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宣传,主动回应群众,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群众了解财政工作的重要途径。 

(一)主动公开

枞阳县财政局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131条,主要分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应急管理行政权力运行等,其中:财政预决算公开4条,财政资金7条,行政权力信息29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应急管理4条等。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全县预算单位按要求公开预算决算,实现单位预算公开全覆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省、市、县各级要求,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所有申请事项均在要求时间内按时回复,答复率为100%,提供的内容要素齐全,无一件不良反馈。主要集中在政府债务、政府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多为学生进行暑期调研,研究2011年-2016年的经济发展趋势,所申请事项均在该年份已公开,但因时间较长,政务公开平台栏目更改变迁,导致查询较困难,我局已根据栏目类别重新整理发布。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日常工作,各股室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严格落实“三审制”,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排查,及时整改完善第三方监测反馈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政府网站新平台迁移和改版,充分发挥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2022年财政预决算栏目划至县财政局,实现布局合理化。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按省市县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全局各股室新媒体建设,有效发挥新媒体作用。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加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监督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产生实效。根据市、县政务公开办监测、调度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安排专人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业务交流,提高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专业素养,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非专人负责,专业能力不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掌握不够全面,不能及时有效进行公开;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多为固定的文字信息,形式较为单一,少有创新,不够新颖,信息产生途径不一,内容质量参差不齐;

三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各项栏目内容未具体落实到股室或经办人员,股室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信息产生后不能主动报送,及时公开。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学习,提高各股室主动报送公开信息的意识,变被动为主动,有效改善信息难公开现状。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严格要求信息质量,对有错敏字、信息要素不全的信息予以退回,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与其他单位优秀人员交流经验做法,学习优秀案例,例如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会,可采用动画、图表、视频、音频等丰富形式。

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细化信息分类口径,年初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将信息公开落实到股室,落实到个人,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以监督促整改提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局及时召开预决算公开线上会议,进一步明确预决算公开格式、内容、注意事项等,预算单位全部按要求公开预算,实现单位预算公开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