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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6 来源:枞阳县财政局 字体:[ ]

枞阳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单位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总计达330条,涵盖了财政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信息、财政收支等内容。本部门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6条,决策部署落实类信息15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8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4条,人事任免7条,行政权力运行1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根据省、市、县有关依申请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共计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主要申请政府决算报告及附表,用于研究经济发展情况。该申请件已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流程。各股室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分管领导审核,局办公室发布公开,确保信息有来源,公开有依据。二是严把信息质量关,严格遵循“先审后发”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保证信息质量。三是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政府网站功能布局,整合财政预决算等栏目,不断优化财政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资金等多个子栏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提升群众信息查阅速度和用户体验。二是加强政策文件库的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及时梳理本部门政策文件,将本部门公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在政策文件库栏目,方便公众集中查询和使用相关政策文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参加定期查评,通过现场办公,互评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三是按质完成整改。根据定期发布的检测报告和通报,自查自纠,促进公开质量提升,并及时公开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2024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股室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提供信息公开意识不强,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信息栏目更新不够及时栏目信息发布不够细化精准,政策解读形式不够新颖生动三是公开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加强与群众之间互动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存在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业务能力。加强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提升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审核机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公开办公电话、地点,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政务公开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适时召开预决算公开会议,印发预决算公开方案,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采取股室初审,预算、国库复审的方式对全县县直单位完成预决算公开审核工作,及时向单位反馈存在问题,督促单位修改完善,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