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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藕山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04 来源:枞阳县藕山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藕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藕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藕山镇大港村,电话:0562-2587344,邮编:2467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藕山镇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规范发布流程,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发布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关切民生和公开领域的重要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细化各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推进有效完成涉及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业务工作等重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二是及时发布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民生领域方面的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发布通知公告。2023年全年我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25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对涉及惠民惠农、社会救助安全等群众关切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按照规范流程答复。2023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前,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部门发布信息需按要求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二是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多样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包括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媒体等,提供便利的途径供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与宣传。多次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并通过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务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镇继续完善网站集约化建设。一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相关信息251条。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及时。在“互联网+”中掌握主动权,做到听民声、集民智、汇民心、解民忧。二是在镇服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并配备了政府信息查询机、电脑、打印机,供群众查询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2023年共召开5次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对涉及各部门公开信息完成情况及进度进行统计。三是继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信息建设,参加基层政务公开“双化”测评自查互查现场办公会议,采用自查和依托政务公开季度、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发布信息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我镇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存在部分信息发布不规范,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例如本级政府文件发布不规范,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信息要素不全,自然灾害等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未公开等问题。二是部分栏目信息存在“僵尸化”倾向,回应群众关切不及时。例如权力运行结果未及时更新发布。

改进情况:藕山镇人民政府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建设。一是持续做好信息更新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二是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信息无差错。三是确保发布内容规范性,涉及政策文件解读,要研判和起草过程,明确起草、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会议审定、印发等时间,杜绝简单摘抄原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1)打通政务公开线下服务渠道。2023年,我镇建设了政务公开专区,专区分为文件资料阅读区、政府信息查询区、依申请公开受理区。整体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维护广大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对村(居)级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及督查。重视村务公开公示工作,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对已经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期满后的相关材料,分类整理留存村(居)委会供村(居)民查询,将群众政策补贴享受情况晒在“阳光下”,切实提高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透明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