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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会宫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09:10 来源:枞阳县会宫镇 字体:[ ]

会宫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通过乡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度,我镇主动公开了包括基本概况、机构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政策解读、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主动公开信息429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2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12条;财政专项资金85条;回应关切信息5条;维护基层双化和其他领域信息325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源头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提升平台的易用性和稳定性。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与传统媒体的合作,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政府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按照工作重点和考核要求,规范公开栏目内容,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和清理无效信息;线下积极维护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便于企业和群众查阅、咨询政府信息;指导和督促村(居)查阅点惠民惠农资金公示和资料留存,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最后一公里”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同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处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准确,解读不够深入、通俗,影响了公众的理解和获取。

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公众不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工作动态。

3、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需进一步拓展。虽然目前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但在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针对性方面还存在不足,部分群众获取信息仍存在一定困难。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和把关,提高信息的质量。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清晰。同时,加强对政策文件的解读,采用图表、案例、问答等多种形式,提高解读的针对性和通俗性,便于公众理解。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时效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跟踪和督促,对未按时公开的信息进行及时提醒和催办,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3、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栏、明白纸等传统方式,以及短视频平台、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扩大信息传播的覆盖面。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开展个性化的信息推送服务,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业务,加强公开信息审核,及时准确将财务收支、惠农补贴、服务事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公开公示,便利群众办事查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