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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文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19 00:00 来源: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枞阳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562-3211681。


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根据《转发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按时公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文广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29 令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95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28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342 《电影管理条例》;枞阳县文广影视中心工程建设方案;县图书馆《图书阅览制度》、《图书外借制度》。

(三)主动公开形式:1、通过电视媒体播放国务院第129295228342号令。2、通过设置展板公布“枞阳县文广影视中心工程建设方案”3、通过设置公开查询点公布县图书馆《图书阅览制度》、《图书外借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五、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因原文化、广电机构、人员合并,事务繁杂,无专人负责网上信息公开工作,所以上述信息至今未在网上发布,网上公开工作有待规范化。

今后,我局将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确定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实现政府信息网上公开。

二是着手编制网上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枞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枞阳县2011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构成


枞阳县2013-2016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实行免费提供。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被依法纠错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县直单位、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接受其指导。本单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承担。我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九、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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