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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5:01 来源: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切实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及时主动和形式多样,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全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渠道,围绕文化旅游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全域旅游创建、文化惠民等方面信息共435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统一受理、办理、服务流程,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服务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为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各类培训会议,并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百问百答》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等制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协调、办公室抓业务的工作体系,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维护、更新等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依据清理原则,对目录中的每一项信息进行逐一审查判断信息是否准确无误、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符合公开要求等及时清理无关无效信息共清理各类信息100余条。

四)公开平台建设  枞阳县人民政府官网为主要平台,持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政府网站功能,规范信息公开专栏,丰富内容体系,实现精准分类。为提升信息传播效率与服务质量,根据文旅局工作实际,对现有栏目进行全面梳理,将内容相近、交叉重复的栏目进行合并整合,避免信息分散,方便公众集中获取相关信息。在基层“双化”建设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提升文旅服务效能。依据文旅行业特点,细化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各事项公开标准,如文化活动信息包含时间、地点、内容等,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方便群众获取关键内容。建立重审核机制,保证信息质量,杜绝错误与敏感信息公开2024年基层“双化”领域公开各类信息2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2024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二级机构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相关业务部门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高积极性。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工作信息未能及时、充分公开,影响公众知情权。

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等要求,及时更新“双化”领域方面各类信息,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发布信息157条、新闻出版领域11条、旅游领域39条、广播电视领域19条。

2.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公布政策咨询线,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解答,为民众和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及时解决他们在文旅项目审批、文化活动开展、旅游市场经营等方面的问题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