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枞阳县银塘东路文广影视中心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电话:0562-3211681,传真:0562-3211681,邮编:246700)。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县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贯彻各级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县文旅工作实际,坚持精心制作、精准推送,服务公众、服务大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平台做好发布、解读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22年共发布各类动态信息414条,其中政策法规5条、规划计划5条、建议提案办理28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预决算22条、应急管理16条、行政权力运行23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招标采购5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6条、监督保障17条、重点领域14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申请服务和处理机制,建立接收、登记、批转、办理、答复、存档等全套规范流程。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积极响应县政务公开办关于落实政务公开整改的工作要求,充分结合文旅工作实际,落实专人负责,领导统筹监督,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应经过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定期对网站平台进行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做好栏目设置,设置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两化专栏建设,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回应关切等专题专栏的内容质量。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文旅系统年终考核,各股室、各二级机构皆能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均合格,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方面、无责任追究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在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1.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随着政务公开范围的扩大,我局人员队伍建设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2.政策解读工作薄弱
政策解读专业性不强、数量不多,回应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改进情况:
1.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适时调整公开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保障工作分解至各相关责任单位(股室),明确负责人。二是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四是结合省政府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监测评估结果,细致对照、认真梳理、举一反三,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发展。五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主动做好解读工作。编制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2.完善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注重源头把控,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多渠道多载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增加解读材料的受众面和知晓范围。对专业性强的政策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等要求,主动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新闻出版、旅游、广播电视领域目录规范调整工作。从公开事项、目录编码、公开依据、内容要求、公开时限、公开渠道、载体、群众监督等方面,明确规范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目录。全年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发布信息141条、新闻出版领域20条、旅游领域46条、广播电视领域24条。同时按照目录梳理栏目公开信息,深入推进双化领域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对下指导,确保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再上新台阶。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