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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4:56 来源:枞阳县公安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镇金山大道(东)28号,电话:0562-5753567,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理论武装实践,在各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安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进“放管服”优化服务,“互联网+政务”全网通办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公开质效,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双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79个栏目进行发布信息,共计161条,全年发布解读部门文件4条、强化文件解读的可阅读性,通过图片和文字进行重点解读,使群众能通俗易懂,更好理解。文件发布前主动对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做到科学全面的制定。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三公”经费和招标采购信息16条,对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发布行政权力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信息4条。公开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信息6条,全年抓好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公共栏目维护,做到月月更新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机构,我局及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和通报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以紧扣公安中心工作,要求我局平台维护机构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坚持以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为导向,依法、及时、准确的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召开了各类培训会,设立工作联系交流群,做到线上线下双培训。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据机关各机构职能明确信息保障责任,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安排,及时细化和分解栏目维护任务,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维护栏目,督促各机构按要求发布信息。

(五)政务信息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工作考核。2021年我局专门组织召开责任警种和栏目维护单位培训会,会议对信息发布操作和信息维护进行专题培训。二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网平台维护工作,以公安工作为中心,结合实际,以群众关心的事务为关切,使群众能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行政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8

行政强制

           15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79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2021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公安机关涉及警务秘密内容较多不能进行集中展示;二是涉及对公民关心和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欠规范,发布标准欠佳,发布时效不及时。制作的解读类文件较少,不能很好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三是2021年栏目下属分账号,各机构操作人员仍不能熟练操作信息发布和流程操作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与加强。

今后我局将加大改进措施。一是认真组织信息员学习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栏目培训,努力做好日常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努力提速公开时间。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心和关切的热点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制作政策解读图文。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审查举措,督促内部机构强化信息发布流程与时效节点,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注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