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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市容管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15 00:00 来源:枞阳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枞阳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县城管执法局,联系电话:0562-3227008。


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0年,枞阳县市容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阳光行政、公平公正执法、依法审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关注舆论民声,加大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力度,把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开放性和公开度,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政务公开工作。

201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照自身职权范围,安排专人,准确编制了市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按要求上报到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同时,上传至市容局门户网站,更新和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公开信息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的数量:201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十二条,全文电子化。

2、主动公开的内容: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操作流程图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3、主动公开形式:一是建立网络平台,枞阳县市容局门户网站增设了“政府公开信息”专栏,公众可以通过专栏检索实现查阅县市容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政府橱窗等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方便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二、我局无依法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所有信息均对公众有效开放。

三、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我局除依据物价部门核准,依法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外,无其它收费项目。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当前主要存在二个问题:一是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专业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滞后。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承办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充实更新信息公开的内容,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范围,原则上,我局一切政府信息均可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

枞阳县市容管理局

201131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枞阳县201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构成


枞阳县2013-2016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实行免费提供。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被依法纠错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县直单位、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接受其指导。本单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承担。我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九、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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