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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39 来源:枞阳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

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城管执法局联系(地址:枞阳镇金山路23号,电话:0562-3227008,传真:暂无,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县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完善了《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21个栏目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97条,“枞阳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7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重点通报凤凰山菜市场“民生改造工程”情况,全年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704起,按时办结率为100%,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适时发布政策问答,对《枞阳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扩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办理流程,有效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合法权利2023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公开流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目标,落实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坚决杜绝信息不实、品质不良信息发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局政务公开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丰富信息资源,强化服务功能,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加大信息推送频度,采用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推动各项政策落细落实。

(五)监督保障。一是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每月的一对一驻场培训,2023年累计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培训会13次,对阶段存在问题、难点进行分析整改,坚持不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二是逐项梳理认真整改省、市、县级政务公开测评的问题,及时补缺补差,有效保证政府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共整改上级测评问题89条三是着力做好政府网站每天的读网巡查等工作,维护政府信息安全。

2023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县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的多样性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2、改进情况

2024年,县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准确,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城市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标准、政策性文件及时开展多种形式解读,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