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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6:39 来源:枞阳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城管执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镇金山路23号,电话:0562-3227008,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我局坚持以便民利企为初心,以畅通政民沟通渠道为使命,以服务枞阳发展大局为总目标,做好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推动便民利企政策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建立健全部门信息管理制度和部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从组织领导人员落实考核问责等方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本部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议案提案办理、便民利企政策等政府信息。通过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办事群众通过网页访问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政务公开栏目下的城管执法局站点,即可方便地查阅以上信息,也可以线下在县城管执法局政务公开办查阅。通过局自媒体平台“枞阳城管”公众微信号,向社会依法公开发布信息55条。

(二) 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2021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及时收集更新部门信息内容,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提高业务人员素养,加强信息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促进网站内容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通过这些栏目人民群众可以了解本部门权限内可以公开的所有政务信息。在县城管执法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打造了一个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方便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本部门相关政府信息。开通运行“枞阳城管”公众微信号自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依法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县城管执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出台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整改县本级第三方季度测评和上级检查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2.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单一,数量较少,质量不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力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基层“双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着重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作用,共同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周边县市好的范例,开阔视野和思路落实下属单位责任,细化工作分工,进一步提升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利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加强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调研过程等信息的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信息公开的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