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枞阳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562-3211129。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我局加强学习《条例》,做到学懂、学透,了解并掌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引导全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充分利用局网站、简报、宣传栏、宣传材料等载体对《条例》立法精神、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进行广泛宣传。通过交流讨论和宣传,使大家充分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规定,提高维护和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在全局形成了一种“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告信息;二是为各处、室、科、所、中心购置、更新了电脑和U盘,建立了我局内网OA系统并成功运行,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局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制度情况。我局先后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网站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告知服务制度、效能考评制度、行政过错行为问责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并把这些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到各处、室、科、所、中心,以制度来规范各自的行政行为,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了《枞阳县司法局信息发布审核规定》,以便妥善处理突发的网络故障和安全事故。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每一条拟公开内容都要经过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而后上网公开的程序,并登记造册,不断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县共发布信息11604条。其中,县本级发布4125条;县直单位发布2747条;各乡镇共发布4732条;企事业单位发布0条。 2018年,本单位共发布信息113条。
枞阳县2018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构成
枞阳县2013-2016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18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单位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73件,答复73件。公开21件,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16件。 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18年本单位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件,答复0件。公开0件,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实行免费提供。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县政府网《县长信箱》和各部门共受理各类咨询数量155人次。 本年度本部门共受理各类咨询数量2人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被依法纠错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县直单位、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接受其指导。本单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承担。我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着力解决了栏目责任制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邀请县公开办领导来局指导,进一步明确了栏目的维护要求,提高了信息维护水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质量较低,很多信息与栏目契合度不高;二是信息发布体制不够明晰,要进行制度化规范。
九、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挖深度,拓广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