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枞阳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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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分管领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编制录入,做到及时、规范编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有效促进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为了进一步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深入贯彻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的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公开范围、内容和形式,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创新公开平台,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兴移动平台公开信息。按照“全覆盖”“一网通”要求,切实将办信、接访、网上投诉办理等基本业务全覆盖纳入网上流转,努力做到所有信访事项均客观、准确、完整、及时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全面落实信访事项网上办理规程,倒逼和促进工作进一步提升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五是注意日常监管督办。主动将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局领导多次就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严格按照主动公开的要求和“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责任,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将各类工作信息分类地进行申报、审核、录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清晰、及时、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县共发布信息7005条。其中,县本级发布1715条;县直单位发布2123条;各乡镇共发布3167条;企事业单位发布0条。 2017年,本单位共发布信息46条。
枞阳县2017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构成
枞阳县2013-2016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17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单位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3件,答复23件。公开11件,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5件。 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17年本单位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件,答复2件。公开0件,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0件。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7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信息87条,枞阳信访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1条。按要求每月对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公告,全年依申请公开2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业务公开和信访动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实行免费提供。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县政府网《县长信箱》和各部门共受理各类咨询数量337人次。 本年度本部门共受理各类咨询数量0人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被依法纠错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县直单位、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接受其指导。本单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承担。我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和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少数人员认识不足,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意识不强。二是宣传的力度不够。
九、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覆盖面,加强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