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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32 来源:枞阳县信访局 字体:[ ]

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加强督查落实,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巡查,以确保各栏目的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实施,负责协调、监督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信息公开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积极参加县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相关会议,提升业务能力。结合信访工作特点,重点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接访情况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信访工作条例》和年度重点信访工作,不断加强积案攻坚化解、基层源头治理、领导接访下访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及时、准确。全年发布政务信息30余条

(五)监督和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常态化开展网上巡查,确保门户网站安全可靠、无错漏、更新及时,不断提升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2024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学习,对工作要求认识还不够深。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细,落实上级要求还不够及时,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围绕“信访法治化”做好信访领域政策性文件宣传,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推动政策执行。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管理,严格管理好本部门信息的公开、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