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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2:58 来源: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电话:0562-3211981,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食品药品监管栏目(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共服务),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产品质量监管、价格与收费等栏目,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同时,主动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六稳”“六保”工作推进及成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努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各类文件进行定性,确定公开属性和保密级别等,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全年未发生泄密现象。


(四)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我局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对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和定期审查。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发布,各股室按要求提供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及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条例》,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条例》。


(六)其他公开情况。按照县公开办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栏目,完善相关制度,公开机构信息,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文件的政策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38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

  增181

 260

行政强制

 14

增1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信息更新速度不及时、公开内容格式不正确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是继续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在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信息更新的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