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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5:22 来源: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枞阳镇银塘东路,电话:0562-3211981传真:0562-3211981,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政策解读发布情况。围绕解读文件的背景依据、起草过程、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内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聚焦社会关注焦点、热点,加强涉及市场监管政策、舆情的监测回应工作。

2、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情况。一是重点做好权责清单、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信息、文件、抽检结果、专项整治以及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等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二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与行政许可结果的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将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权力行为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是按照县财政局安排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开年度部门决算和年度预算,公开“三公”经费情况,确保公开透明。四是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书面申请1件。

申请人的申请件内容,主要是针对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申请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公开办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和具体要求,以及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流程加强本单位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明确各部门信息报送人员,定期报办公室统一上传平台,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各股室按职责分工定期公开信息。按照县公开办要求开展栏目调整,并及时补充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基层双化栏目内容,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目录规范发布各类信息,对公开内容定期审查。

(五)监督保障

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把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领导,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部门按职责报送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的发布、日常维护、数据报送等工作落到实处。

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0

行政强制

4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随着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内容更新保障方面还存在不足。二是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对于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内容规范、发布及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部门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三是丰富公开内容。结合市场监管业务,对公众关切的热点、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重点进行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落实情况:2022年,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实时更新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共服务栏目动态信息,切实保障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全面的服务。全年共发布信息297条,其中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信息50条,监督检查信息143条,行政处罚信息72条,公共服务信息32条。

    政府开放日情况:9月22日,以“政府开放周”活动为契机,在县市场监管局举办枞阳县银企信用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对接会,用政民互动的形式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挖掘企业信用价值,搭建政银企平台,积极推动“知产”变“资产”。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并及时在政府信息网站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