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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6:11 来源:枞阳县民政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由枞阳县民政局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枞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ngyang.gov.cn/openness/)信息公开栏目下及我局办公楼信息公开宣传栏等公共信息查阅场所给予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562-3211346。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局高度重视《新条例》的实施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县民政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在县政府栏目公开维护信息80余条,主要有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重点栏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公开对《民法典》中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主动公开群众关切事项。在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重大事项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机构成立、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等重要信息,全文电子化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请求3件,其中两件非本部门掌握,一件同意公开,已及时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度,仍按照以往的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全局信息收集上传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和及时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我局也纳入对股室及个人的年底考核之中,明确信息发布内容和发布程序,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与“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主体,保障网站运行的安全可靠。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和县公开办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及时调整相关栏目,根据工作实际实时更新工作动态,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做实做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治站位,加强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主动宣传政务公开重要性,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并积极主动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和各级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梳理统计,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六)新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本办各类信息,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本年度具体政务公开工作数据见下表所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良好。但上级领导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一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深入推进民政政务清单落地落实,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精细化、清单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

二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民政政策和改革举措,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三是丰富公开内容以群众希望不希望、要求不要求、满意不满意作为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信息公开措施,优化信息公开环境,改进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