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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水利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10:44 来源:枞阳县水利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连城东路20号,电话:0562-3211188,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枞阳县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修订),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并加强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工作河长制湖长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92条,重领域信息公开共计27条。其中公开局领导基本信息、各股室职能信息9条,公开政策法规等部门文件36条,重要决策预公开等意见征求和意见反馈8条,公开政策解读11条,招标采购14条,回应关切9条,监督保障2条。此外,还通过公告栏、宣传活动等形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9年度,县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情况。县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安排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做好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事宜,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根据《条例》精神,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严格做好公开信息审核工作,“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2019年县政府对政务网站进行了统一整合,我局结合部门实际,对公开事项进行进一步调整,公开信息的分类更加清晰、合理,信息查询更加方便。更新工作动态更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全面打造“阳光政府”,并且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和各项考核结果,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六)新条例宣传贯彻情况。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政务公开新政策、把握新要求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在新《条例》下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认真学习省、市政府网站内容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对县政府信息公开办通报的栏目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减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14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问题:1、“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还没有深入人心,导致信息公开时常不全面、不及时。2、“谁制作、谁发布”在单位难以推行。3、有关股室对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没有足够重视,不能积极主动进行解读,导致解读质量不高。4、规范性文件制作、发布信息不能按流程同步进行,例如“意见征集”“意见采纳”等都是等到文件制作完成以后一起发布。5、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工作人员业务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从思想上真正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这项工作,要让全体同志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到每一个部门,落实责任制,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