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4:58 来源: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生态环境分局站点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枞阳镇渡江北路13号,电话:0562-3211828,邮编:2467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委、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铜陵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主线,聚焦政策落实,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信用安徽网、中安在线网、铜陵生态环境公众号、铜陵民生工程网以及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枞阳在线网、枞阳生态环境公众号全年共公开各类环保信息708。以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公开渠道,其中:在政府本级“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栏目中,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政策解读等信息506条,占比71.6%;在生态环境分局子站按照“五公开”要求分类公开信息202。其他省市网站公开信息65条,及时公开我县本年度生态环境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其中重复申请1件,我局及时回复,并告知获取信息的途径。

(三)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公开生态环境信息依托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集约化平台,安排专人对站点栏目进行维护。2020年,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对省生态环境厅编制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进行研究,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对指引目录进行删减,并报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同意,确定我县《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目录》,上报县政务公开办并于12月上线实施。将县本级重点领域环境保护栏目相关事项与《生态环境领政务公开目录》相关事项进行整合,达到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四)信息公开管理情况。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下属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达到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谁负责,谁公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管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对各室、单位绩效考核,有效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的数量及质量按照铜陵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决策和执行公开、信息公开年报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提升质量和水平,在“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方面,聚焦“六稳”“六保”,依法、及时、主动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信息,快速回应群众关心环境热点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11

行政强制

 4

 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9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已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线实施,但目录中公开事项未进行任务分解,未明确提供信息公开事项及内容责任股室、单位,导致需要催信息的情况。新媒体平台枞阳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量少,内容更新不及时。因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双化”,原有信息没有及时迁移,新栏目没有及时补充、更新信息。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将政府信息公开“双化”目录内事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提供信息责任股室、单位,信息至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内上报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审核公开。

2、新媒体枞阳生态环境公众号是我局对外信息公开重要阵地,也是公众获取环境信息的重要窗口。我局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在微信公众号上更新我县生态环境政务信息。

3、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公众。在栏目优化、信息公开时限、公开内容上为公众快速获取最新政务信息提供必要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