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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卫计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9 14:57 来源: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枞阳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62-3211127。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7年,县卫生计生委认真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服务作用,推动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县卫生计生委是主管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政府部门,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承担国家《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一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作用,及时指出并纠正发现的问题,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落实信息公开有关事项。二是督促下属单位公开本单位信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都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范体系。一是坚定不移地执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共工作有关制度,对做好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根据县政府的工作意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除规范本委信息公开外,还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两个单位的信息内容、形式、程序等作了规范。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有效准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一是在单位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重要工作事项内容,并做到及时更新公开栏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务信息。二是借助省、市卫生计生门户网,公开各项信息,如工作动态、重大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等。三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公众主动查阅卫生计生领域公开信息,2017年,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45多万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枞阳县2017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构成


枞阳县2013-2016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实行免费提供。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被依法纠错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县直单位、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接受其指导。本单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承担。我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二是存在存在信息内容更新不规范问题;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九、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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