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2020 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 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28号,邮编:246700,电话:0562-3211127,邮编:zywjwg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枞阳县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常态化工作来抓,理顺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持续加强“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深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有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县卫生健康委本级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条,在县政府栏目公开维护信息600余条,主要类别包括发布卫健系统工作动态、文件通知、卫生许可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四次;全年受理县长信箱8件,办结率100%;对公众关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热点问题回应发布50余条;发布县级政策解读信息1条(《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网站全年访问量为857445人次,比去年访问量大幅上升,同比上升28.4%。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全年没有发生群众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投诉,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度,坚持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来源渠道、政府信息后期处理等三方面,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加强政府信息来源管理,严格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把关;强化信息推送审核,督促具体业务人员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确定县卫健委三级标准目录,实现了平台内容架构的“标准统一”;按照“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及时调整、扎实推进基层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五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时效。一是推进决策公开。我委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并在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二是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公共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健康脱贫等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要政策的执行情况,主动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用情况,2020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专项资金、资产处置、部门项目等情况。三是推进行政信息公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每年对动态调整情况作出说明。我委完成县级卫生健康20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编录工作。2020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978件,回复群众网上咨询10条,满意率100%。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纳入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主动公开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我委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把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卫生健康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了《枞阳县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制定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和流程,我委将继续巩固试点成果,总结经验做法,做好省、市、县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2020年我委牵头卫生健康领域标准化试点领域,全面完成了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的调整优化,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等7个二级栏目,56个三级栏目,目前共公开信息40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0 | 97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6 | 0 | 34 | |
行政强制 | 7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稳步前行的态势,及时公开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政务公开扎实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全面,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监督落实与责任追究还需进一步到位。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材料收集发布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结合新《条例》的修订,进一步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三是结合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县卫健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开展工作,统筹医疗资源,科学救治患者。全县共报告确诊病例22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其中18例流行病学调查均为输入性病例,其它4例属于家族聚集性发生病例,未发生社区传播,并率先在全省实现确诊病例清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及时转载市、县每日疫情通报。疫情暴发后,我委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方位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将每日疫情通报信息上传。
二是突出信息需求,及时发出权威声音。政府网站首页推出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专题内容,开设了“上级政策”“通知公告”“防控动态”“防控知识”等相关栏目,每天根据公众咨询最多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发布,第一时间更新全县疫情信息,尽可能全方位、立体式、全透明地展现我县疫情防控行动。通过及时传递政府疫情防控的行动和态度,能够更好获得群众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是突出解疑释惑,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防疫工作做得好不好、措施实不实、效果怎么样,群众既看政府怎么说,也看怎么做。我委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及时发布“回家过年,如何预防新型肺炎??”、“春节期间让孩子远离肺炎!这些事你要知道?”、“普通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做好新冠肺炎防护?”、“开学啦!校园疫情防控怎么做?”、“新冠疫苗何时上市?多少钱?”等,通过用漫画、视频、文字等方式进行了热点回应,让群众看得懂、好理解,使相关举措深入人心,凝聚群防群治的力量。
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始终是第一位的,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落实好“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要求,既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又要注重回应关切、交流互动;既要广泛普及科学防护知识,又要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2021年,县卫健委继续及时准确的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进行政务公开,明确政务公开重点,扎实推进县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