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2019 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6 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28号,邮编:246700,电话:0562-3211127,邮编:zywjwg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枞阳县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县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办法》,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条,在各级各类网站上公开信息50篇,主要类别包括发布卫健系统工作动态、文件通知、卫生许可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次,于7月16日组织了全县上半年健康脱贫工作新闻发布会;全年受理县长信箱16件,办结率100%;网站全年访问量为667621人次,比去年访问量大幅上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枞阳县卫生健康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县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做为提高行政效能,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明确科室责任分工、任务目标及工作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分解到有关职能科室,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卫生健康委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墙。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运转流程,做好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申请件的联系、审核、登记、办理和答复工作,确保按期答复申请人,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提高公开实效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我委进一步完善将“五公开”(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纳入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拟制公文时,做到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同时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保障政务公开阳光透明。
(二)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增强互动协同
我委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进行了公开,同时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及时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我委及时对2019年出台的1个政策性规范性文件、7个一般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公布,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公示,提高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三)加强组织推进,强化保障措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领导重视、措施有效。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一是学习培训全员化。把学习新《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会前学、早例会、专题学习会、培训班、“大讲堂”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学习。
二是宣传贯彻全渠道。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各医疗单位职工微信群、对新《条例》进行宣传贯彻,有效提升了新《条例》的知晓率。
三是准备工作全推进。日前我委正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股室按照新《条例》的规定要求有序有效做好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向社会公开承诺、涉及社会公众权利义务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确保新《条例》施行后能够平稳有序运转,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四是日常公开常态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实事求是,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要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要严格履行网上及新媒体发布内容审核程序,保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
(七)重点领域情况
一是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方面。我委认真梳理县医院、县中医招标采购信息,结合市招投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及招标公示结果。二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方面。我委从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建设中心卫生院特色专科、推进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规范管理、落实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加强疫情网络报告质量和管理、抓好地方病防治工作、全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妇幼保健各项工作、好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工作、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各方面全方位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指标运行良好,基本符合要求。三是推动乡村医养结合PPP项目,启动枞阳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大楼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1 | 76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3 | -7 | 59 | |
行政强制 | 7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仍然较少,虽然我委在政府公开网站,枞阳在线等媒体上公开信息,但公开渠道单一,公开覆盖面有限;二是信息公开及时程度不够,虽然我委一直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且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由于重点领域的信息涉及机关业务科室及下属多家医疗卫生单位,在信息公开衔接上还存在时间差,导致政务公开及时程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与队伍的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能抓到位,有人管能管到位;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三是健全体制机制。围绕加强政务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并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力求使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做到协调有力,衔接有序,公开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