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枞阳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62-3211127。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枞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2015年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遵照《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范,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及时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信息、卫生计生工作新举措、医改新进展、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卫生计生系统一些重大事件及学习培训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2、通过枞阳报社、枞阳电视台、枞阳在线等媒体,不定期报道委重要活动,及时传递基层医改等进展情况,解读新出台的政策措施等。
3、通过枞阳县卫生计生委网站、枞阳卫生计生简报查阅卫生计生相关信息、政策文件等。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委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委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委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信息的工作,按照《条例》和局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还未涵盖所有医疗卫生计生工作。2016年,我委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效性等方面下功夫,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县共发布信息1725条。其中,县本级发布269条;县直单位发布406条;各乡镇共发布1050条;企事业单位发布0条。 2015年,本单位共发布信息0条。
枞阳县2015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构成
枞阳县2013-2016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15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单位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6件,答复26件。公开12件,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10件。 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15年本单位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件,答复0件。公开0件,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实行免费提供。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县政府网《县长信箱》和各部门共受理各类咨询数量223人次。 本年度本部门共受理各类咨询数量13人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被依法纠错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县直单位、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接受其指导。本单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承担。我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九、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