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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1:16 来源: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通道,以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为宗旨,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阵地,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委本单位全年发布信息477条。其中政策文件20件,回应民众关切信息13次,其中负责人回应4次。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枞阳”累计发布247次457条。加大解读投入力度,政策解读质量明显提升,全年共发布解读7篇,涵盖医疗、卫生健康、托育等领域,其中新闻发布会解读1篇,负责人解读1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申请必回复。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我委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配备具体工作人员,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负责人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出现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根据市、县部署对历史无效、失效信息进行清理,共清理各类信息300余条。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加强对门户网站更新维护,规范信息公开栏目,动态更新重相关工作情况等。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公众互动服务。2024年我委精简政务公开平台栏目2个。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检查,安排专人定时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微信公众号情况,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确保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信息公开管理力量不足,政策解读数量较少且形式不够丰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切实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卫生健康系统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条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关切,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提升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活动。

(二)进一步将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全力推进重大决策措施的解读工作,紧密围绕重点工作,进行深度和精度的解读,及时准确地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传播方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工作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枞阳县2024年幼儿托育和育儿补贴》与群众紧密相关的政策进行图文解读与新闻发布会解读,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文件的规范管理,对历史较长、已失去效力、已被更新的文件开展全面的梳理和清理工作。与此同时,与配合县政务公开机构,积极推进政策文件入库工作,确保社会公众能够便捷地掌握政策文件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