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枞阳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联系电话:0562-3211671。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机关二级机构、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且明确了责任人,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有效地保证了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二)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工作思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总结本季度工作、查找存在问题、部署下季度工作。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强化工作落实。按照要求规范公开单位业务,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过单位保密审查。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并结合单位实际和需要,安排专人负责公众所需资料查阅,切实方便群众。同时,通过公布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布单位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县共发布信息7005条。其中,县本级发布1715条;县直单位发布2123条;各乡镇共发布3167条;企事业单位发布0条。 2017年,本单位共发布信息21条。
枞阳县2017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构成
枞阳县2013-2016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17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单位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3件,答复23件。公开11件,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5件。 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17年本单位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件,答复0件。公开0件,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0件。
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枞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17年本单位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实行免费提供。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县政府网《县长信箱》和各部门共受理各类咨询数量337人次。 本年度本部门共受理各类咨询数量26人次。
本年度本部门共受理各类咨询数量 26人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被依法纠错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县直单位、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接受其指导。本单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承担。我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主动公开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对百姓的需求还不够贴近,对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三是人力配备不足,专业人才缺乏,技术支撑力不强,客观上造成了信息维护不及时,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公开发布机制不够完善,单位缺乏规范的信息产生、审核、发布的流程,各股室信息的提供不够主动及时,有待进一步完善。
九、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的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国土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做好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确保经常性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性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推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从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等方面,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