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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08:44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枞阳镇银塘东路(枞阳中学东边),电话:0562-3211671,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枞阳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重点,结合部门实际,围绕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415条。重点抓好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预警、森林防火宣传等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土地征收信息60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信息28,地质灾害类信息15条。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征收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发布信息132条;围绕本部门重要政策措施和工作情况发布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类信息27条。同时,强化权力配置运行、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项目资金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网络申请5件,书面申请5件;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3件,非本机关掌握2件,信访投诉类、重复申请及信息不存在各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办结。

梳理受理的申请,主要涉及征地、基准地价更新、规划等方面,其中征地类占40%。主要是征地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而公众对征地的具体程序不够了解,我局将不断深化征地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众知晓率。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改完善《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将各栏目维护任务分解到具体股室(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照国办、省办的目录标准,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指导下,进一步优化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调整我局政务公开目录和“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2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做到信息常态化更新发布。

(五)监督保障。

县政务公开办适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我局信息中心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和日常网站监测评估情况通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即时将自查结果反馈至各责任股室(单位),限期整改。同时,通报各栏目信息维护动态,并将日常信息维护情况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一年来,未接到社会投诉,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11.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进一步巩固工作基础,规范工作运行,狠抓日常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相对不足。

二是相关股室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提高,但形式还是相对单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实际相比,解读数量也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提升:

一是利用局办公系统、微信和QQ工作群宣传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相关制度和信息发布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系统上下特别是各栏目维护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和政务公开目录,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公开内容,将各类信息的维护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单位),并要求各股室(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股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局信息中心定期检查通报,跟踪问效,做到及时补缺补差,确保各责任栏目内容常态化更新。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同时,立足部门职能,做好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制作,同步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国土空间规划和征地补偿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我局立足部门工作实际,对照标准进一步调整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和征地补偿领域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部门业务融合。全年国土空间规划和征地补偿领域发布信息132条。202110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第三方对国土空间规划和征地补偿领域主动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评估。针对评估反馈问题,认真梳理目录信息发布、公开机制建设等情况,进一步整改、完善。同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和征地补偿领域主动公开质量与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