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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8:43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枞阳镇银塘东路(枞阳中学东部),电话:0562-3211671,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发布,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努力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1912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8条。重点推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以及行政权力运行审批结果、决策部署落实等信息公开,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关切等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机构职能与设置、领导简介与活动、人事任免等基础信息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为个人书面申请,未收到网络申请。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做到及时高效,切实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三)信息管理。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各股室,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主,设立政务公开栏、宣传栏为辅。

(四)平台建设2019年县政府对政务网站进行了统一整合,我局结合行业标准,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公开信息的分类更加清晰、合理,信息查询更加方便。

)监督与保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由局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明确专人及时收集、整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提交局信息中心,确保各类信息按时按质上传公开。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后业务量增加的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责任机构、工作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抓落实,业务股室联动”的良好运行模式。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为了进一步提升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我局及时在局办公系统、微信和QQ工作群中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及相关解读,方便大家随时学习。同时,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业务培训,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12

1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6

301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61

5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8.6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机构改革,由原规划、国土、林业三单位合并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增多,政务公开涉及面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主动性不足。部分股室和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不主动、不完整,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现象;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有待进一步梳理;三是业务培训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开渠道、公开方式相对单一,有待进一步创新。为此,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应从以下几点改进:

(一)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加强检查督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进一步落实公开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各类栏目维护要求,将各类信息的维护责任落实到相应的股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和及时更新。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积极安排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我局各股室人员的培训工作,适时邀请县政务公开办专业人员解读政务公开标准要求与操作流程等,确保信息公开的精准性。

(四)进一步拓宽公开途径。灵活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法制宣传活动、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媒介和形式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