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0:06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联系(地址:枞阳镇银塘东路(枞阳中学东边),电话:0562-3211671,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本单位全年发布信息843条。其中发布规划编制和许可信息136条,土地征收信息99条,用地审批信息34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56条,不动产登记信息118条,政策文件与解读、主动回应信息2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本单位“自然资源”基层双化领域发布信息652条,双化专题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2、依申请公开

出台《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及时高效。2023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件,11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规定时间内办结率100%。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诉讼1件。

梳理本年度申请,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村庄规划、宅基地和采矿权等方面,其中土地征收类8件,占全年申请的66.7%分析原因:一方面征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公众认知度不高,不少已主动公开的信息群众却选择以依申请方式获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规范相关信息发布,加强宣传,努力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信息源保障机制强化全员安全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做到信息发布层层审核、不审不发。二是持续巩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中心牵头承办、各股室(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职责,细化任务,扎实推进,确保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配合县政务公开办进一步优化平台栏目设置,将县本级和各领域相关目录对应设置到各责任单位,强化责任落实。二是配合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按标准规范文件格式。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人员平台操作熟练度。

5、监督保障

一是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网上监测评估,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将日常信息维护情况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同时,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季度互查互评工作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将栏目责任明确具体股室公布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6.17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公众知晓率有待提高,如部分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公众却以依申请公开获取;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时紧时松现象往往是测评前后抓得紧,平时有所放松相对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本级政策解读数量还是偏少

2、改进情况

一是多途径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二是强化日常监测,定期梳理各栏目信息发布情况,及时预警,跟踪问效。三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力度,围绕重点增数量,丰富形式提质量,增进公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举办“政府开放”活动。以“开门听民意、互动促发展”为主题,邀请不同行业代表走进自然资源窗口,座谈交流自然资源管理重点工作,有效搭建与群众、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提升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认知。

3、巩固提升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成果。着力提升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用地审批、耕地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采矿权审批等信息发布。配合县政务公开办督促指导各乡镇规范发布自然资源领域相关信息。自然资源领域全年发布信息652条,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季度测评中一直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