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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18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本单位全年发布信息810条。其中发布规划编制和许可信息135条,土地征收信息78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矿业权出让信息122条,不动产登记信息157条,政策文件与解读、主动回应信息3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线下政策宣讲多次。本单位“自然资源”基层双化领域发布信息 522条。

2、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与服务,提高依申请公开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及时调整依申请公开答复书中有关救济渠道表述,做到答复合法有据。2024我局办理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新受理依申请公开18件,均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申请件涉及土地征收最多,13件,占比68.4%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推进“三审制”,不断规范信息审核流程,做到信息发布层层审核、不审不发。二是定期梳理信息资源,跟踪信息更新动态,清理删除过期信息和无效说明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三是常态化开展错敏词、错外链检查纠错工作,适时开展隐私信息排查,确保公开信息安全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配合县数据资源局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将政策文件库入口、答问知识库设置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提升信息获取便利性。二是参与编制《枞阳县政策问答手册》,收录企业群众常见政策问题,并附咨询机关和联系渠道。三是在各基层所设置信息公开栏,张贴重要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

5、监督保障

一是继续推进信息源保障制度。适时通报栏目日常信息维护情况,压实各股室(单位)责任,做到维护责任“一线化”。二是不断优化综合查评机制。一方面配合县数据资源局使用自开发查评系统,实现查评、反馈、整改、复查全链“四即时”。另一方面继续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网上监测评估,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三是高度重视人员业务提升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各级各类专题培训会和现场办公会提升人员业务素质。2024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19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8

1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宣传推广不够,社会公众往往不知道如何查询自己需要的信息。二是信息公开过程中,公众参与度相对较低。例如,规划编制过程中,虽然进行公示,但收到的反馈意见极少。部分政策解读通俗性不足,普通公众难以从中获取关键信息。

2 、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多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公众知晓率。二是优化公众参与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宽渠道,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创新解读方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多样化的形式,如开展在线访谈、开放日活动、线下政策宣讲等,提高政策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