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机构简称 :县司法局
- 机构全称 :枞阳县司法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0722003126012P
- 办公电话 :0562-3211129
- 邮政编码 :246700
- 互 联 网
联系方式 :1767450648@qq.com
- 办公地址 :枞阳镇银塘东路(枞阳中学隔壁)
-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职能信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需要由县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
(三)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管理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司法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